有关未来资产沪深300 ETF 之重要提示
- 未来资产沪深300 ETF (「本基金」)为实物型交易所买卖基金,并试图提供于扣除费用及开支前,与沪深300指数(「相关指数」)表现紧密相关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是一项投资基金。并不保证可取回本金。因此阁下于本基金的投资可能会蒙受损失。
- 本基金透过未来资产环球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管理人」)作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身份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并将耗用管理人的RQFII配额,管理人可分配其RQFII配额于其不时管理的不同公共基金产品,而该RQFII 配额是有限的及或会耗尽。因此,本基金将不能全权使用RQFII配额的指定数额。倘管理人未能取得或分配充足RQFII配额予本基金,管理人或会暂停增设单位。在此情况下,本基金单位(「单位」)交易价将较每单位资产净值显著溢价。
- 本基金不进行「主动管理」,因此当相关指数下跌,本基金的价值亦将会相应下跌。管理人不会采取任何暂时性的防御措施来防范跌市。投资者可能会损失部分或所有其投资金额。
- 由于本基金只追踪单一地区(即中国)的表现,因此其需承受集中风险。相对于广泛投资基金而言,本基金可能较为波动,原因是它较容易受到因中国不利状况所导致相关指数价值波动的影响。
- RQFII政策及规则均为新订立,其实行情况可能存在不稳定性,而有关政策及规则或会变动。中国法律及法规的不稳定性及变动(包括RQFII政策及规则)对本基金造成不利影响,而有关变动亦或会造成潜在追溯效应。 RQFII就投资基金(如以人民币进行的本基金)只准进行每日汇款,而并不受任何禁售期或事前批准所限。然而,并不能保证中国规则及法规不会变动或未来将不会实施汇款限制。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投资于业务主要位于中国的公司,因此须承受新兴市场风险,如与中国法律及法规及政府政策等相关的风险未明朗。一般而言,投资于中国等新兴市场与投资于已发展市场相比承受较大的亏损风险,原因在于于政治、经济及税项较为不明朗,以及与波动性、市场流动性、外汇、法律及监管相关的风险。中国对外商拥有或持有A股施加限制。最坏情况是本基金或未能达成其投资目标。
- 透过RQFII额度在中国投资所产生的已变现资本收益相关的现行中国税法、法规及惯例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或会有追溯效应)。尽管财税〔2014〕79号列明在中国并无营业场所或机构(「营业场所」)的QFII和RQFII,或在中国拥有营业场所但其源自投资A股之收益与该等营业场所并无关连的QFII和RQFII自2014年11月17日起获暂时豁免有关源自投资A股之资本收益之企业所得税,惟相关中国税务机关所授予QFII及RQFII的税务豁免乃属暂时性。因此,倘中国税务机关公布税务豁免的届满日期,本基金日后可能必须作出拨备以反映应缴税项,这可能对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带来重大负面影响。倘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收取实际税款及本基金须为作出付款以反映尚未计提拨备的税务责任,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原因是本基金最终将须承担全部税务责任。在该情况下,该等税务责任将仅影响在相关时间的已发行单位,且当时现有的单位持有人及其后的单位持有人将受到不利影响,导致该等单位持有人透过本基金所承担的税务责任与其投资于本基金时的税务责任比较将会不合比例地偏高。
- 一般而言,散户投资者只可透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买卖单位。单位于香港联交所的成交价乃受单位供求状况等市场因素带动。因此,单位可能以对比其资产净值的较大溢价或折让买卖。
- 由于交易时段不同,在香港联交所部分或所有交易时段可能无法提供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证券市场价格,或会导致本基金成交价偏离资产净值(即单位价格较其资产净值溢价或折让水平可能增加)。
- 倘港元柜台及人民币柜台因任何原因而暂停单位在跨柜台的过户,单位持有人将只可在香港联交所相关柜台买卖单位。以港元及人民币买卖的单位在香港联交所的市价或会因不同因素(如市场流动性、各柜台的供求情况以及境内外市场人民币与港元之间的汇率)而大幅偏离。因此,投资者或会在香港联交所买卖以港元买卖的单位时较买卖以人民币买卖的单位时支付更多或获利较少,反之亦然。没有人民币账户的投资者仅能买卖以港元买卖的单位。有关投资者将不能买卖以人民币买卖的单位,并须注意,分派仅以人民币支付。因此,投资者可能蒙受汇兑亏损并产生相关汇兑费用及收取股息的收费。并非所有经纪及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了解及能够在单一柜台购买单位或在另一柜台出售单位或跨柜台进行单位过户或同时在两个柜台进行买卖。这可能限制或拖延投资者买卖以港元及人民币买卖的单位,亦代表投资者只可以单一货币进行买卖。
- 本基金以人民币计值。人民币现时不可以自由兑换及须受制于外汇管制及限制。由于人民币兑不同基础货币的汇率波动,以非人民币为基础的单位投资者因此须承受汇兑风险。并不能保证人民币兑投资者的基础货币(如港元)的价值将来不会贬值。
- 倘中国经纪或中国托管人(直接或透过其代表)在执行或结算任何交易或于中国转让任何基金或证券时有任何违约事件,本基金收回其资产时或会有所延误,从而可能对资产净值有不利影响。
- 基于本基金的费用及开支、市场的流动性、外汇成本及监管政策的变动,本基金的回报可能偏离其相关指数的回报。
-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可能损失部分或所有投资金额。投资者不应单凭此网页作出投资决定。意向投资者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请细心阅读本基金的发售文件(可于www.miraeasset.com.hk 网站获得)所载的更多详情,包括产品特点及风险因素,并应考虑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上述网站的内容由管理人编备及维护,并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审阅。
除另有订明外,所有金额以人民币计值,所有日期为GMT+8 时区。
基金目标及投资策略
本基金试图提供在扣除费用及开支前,与相关指数表现紧密相关的投资回报。
管理人拟采纳一项完全复制策略,透过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向管理人授出RQFII配额,按相关证券占相关指数大致相同的比重,将全部或绝大部分本基金资产直接投资于组成相关指数的全部证券,以达成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复制策略」)。在证监会事先批准及向单位持有人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事先通知前,除复制策略外,管理人将不会采纳代表性抽样策略或任何策略。
本基金亦可能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不多于其资产净值的5%,并持有人民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作现金管理。
管理人无意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包括结构性产品或工具),亦无意就本基金进行证券借贷或赎回交易或其他相关场外交易。管理人就本基金订立任何上述交易的意向如有任何变动,须获得证监会事先批准,倘有意作出变动,则须发出不少于一个月(或与证监会协定的有关其他通知期)事先通知予单位持有人。
每日单位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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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单位正式资产净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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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单位资产净值(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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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資料
- 基金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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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4日
- 香港聯交所上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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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6日
- 本基金財政年度終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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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每年3月31日
- 一年内持续收费
- 每年资产净值的0.66%
- 管理费
- 每年最高为资产净值的0.25%,按日累计及于各交易日计算
- 分派频率
- 由管理人每年5月酌情决定
指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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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指数
- 沪深300 指数
- 指数提供者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 指数种类
- 价格回报
- 基礎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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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 收市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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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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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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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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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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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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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0000215316 |
HK000021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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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手买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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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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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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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发行单位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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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证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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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 AMRO Clearing Hong Kong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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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巴黎银行全球托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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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昌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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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亚洲)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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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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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基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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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资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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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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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兴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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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