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未來資產滬深 300 ETF 之重要提示
- 未來資產滬深 300 ETF (「本基金」)為實物型交易所買賣基金,並試圖提供於扣除費用及開支前,與滬深300指數(「相關指數」)表現緊密相關的投資回報。本基金是一項投資基金。並不保證可取回本金。因此閣下於本基金的投資可能會蒙受損失。
- 本基金透過未來資產環球投資(香港)有限公司(「管理人」)作為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的身份投資於中國境內證券市場,並將耗用管理人的RQFII配額,管理人可分配其RQFII配額於其不時管理的不同公共基金產品,而該 RQFII 配額是有限的及或會耗盡。因此,本基金將不能全權使用RQFII配額的指定數額。倘管理人未能取得或分配充足RQFII配額予本基金,管理人或會暫停增設單位。在此情況下,本基金單位(「單位」)交易價將較每單位資產淨值顯著溢價。
- 本基金不進行「主動管理」,因此當相關指數下跌,本基金的價值亦將會相應下跌。管理人不會採取任何暫時性的防禦措施來防範跌市。投資者可能會損失部分或所有其投資金額。
- 由於本基金只追蹤單一地區(即中國)的表現,因此其需承受集中風險。相對於廣泛投資基金而言,本基金可能較為波動,原因是它較容易受到因中國不利狀況所導致相關指數價值波動的影響。
- RQFII政策及規則均為新訂立,其實行情況可能存在不穩定性,而有關政策及規則或會變動。中國法律及法規的不穩定性及變動(包括RQFII政策及規則)對本基金造成不利影響,而有關變動亦或會造成潛在追溯效應。RQFII就投資基金(如以人民幣進行的本基金)只准進行每日匯款,而並不受任何禁售期或事前批准所限。然而,並不能保證中國規則及法規不會變動或未來將不會實施匯款限制。
-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投資於業務主要位於中國的公司,因此須承受新興市場風險,如與中國法律及法規及政府政策等相關的風險未明朗。一般而言,投資於中國等新興市場與投資於已發展市場相比承受較大的虧損風險,原因在於於政治、經濟及稅項較為不明朗,以及與波動性、市場流動性、外匯、法律及監管相關的風險。中國對外商擁有或持有A股施加限制。最壞情況是本基金或未能達成其投資目標。
- 透過RQFII額度在中國投資所產生的已變現資本收益相關的現行中國稅法、法規及慣例存在風險及不確定性(或會有追溯效應)。儘管財稅〔2014〕79號列明在中國並無營業場所或機構(「營業場所」)的QFII和RQFII,或在中國擁有營業場所但其源自投資A股之收益與該等營業場所並無關連的QFII和RQFII自2014年11月17日起獲暫時豁免有關源自投資A股之資本收益之企業所得稅,惟相關中國稅務機關所授予QFII及RQFII的稅務豁免乃屬暫時性。因此,倘中國稅務機關公佈稅務豁免的屆滿日期,本基金日後可能必須作出撥備以反映應繳稅項,這可能對本基金的資產淨值帶來重大負面影響。倘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收取實際稅款及本基金須為作出付款以反映尚未計提撥備的稅務責任,本基金的資產淨值可能受到不利影響,原因是本基金最終將須承擔全部稅務責任。在該情況下,該等稅務責任將僅影響在相關時間的已發行單位,且當時現有的單位持有人及其後的單位持有人將受到不利影響,導致該等單位持有人透過本基金所承擔的稅務責任與其投資於本基金時的稅務責任比較將會不合比例地偏高。
- 一般而言,散戶投資者只可透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買賣單位。單位於香港聯交所的成交價乃受單位供求狀況等市場因素帶動。因此,單位可能以對比其資產淨值的較大溢價或折讓買賣。
- 由於交易時段不同,在香港聯交所部分或所有交易時段可能無法提供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相關證券市場價格,或會導致本基金成交價偏離資產淨值(即單位價格較其資產淨值溢價或折讓水平可能增加)。
- 倘港元櫃台及人民幣櫃台因任何原因而暫停單位在跨櫃台的過戶,單位持有人將只可在香港聯交所相關櫃台買賣單位。以港元及人民幣買賣的單位在香港聯交所的市價或會因不同因素(如市場流動性、各櫃台的供求情況以及境內外市場人民幣與港元之間的匯率)而大幅偏離。因此,投資者或會在香港聯交所買賣以港元買賣的單位時較買賣以人民幣買賣的單位時支付更多或獲利較少,反之亦然。沒有人民幣賬戶的投資者僅能買賣以港元買賣的單位。有關投資者將不能買賣以人民幣買賣的單位,並須注意,分派僅以人民幣支付。因此,投資者可能蒙受匯兌虧損並產生相關匯兌費用及收取股息的收費。並非所有經紀及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了解及能夠在單一櫃台購買單位或在另一櫃台出售單位或跨櫃台進行單位過戶或同時在兩個櫃台進行買賣。這可能限制或拖延投資者買賣以港元及人民幣買賣的單位,亦代表投資者只可以單一貨幣進行買賣。
- 本基金以人民幣計值。人民幣現時不可以自由兌換及須受制於外匯管制及限制。由於人民幣兌不同基礎貨幣的匯率波動,以非人民幣為基礎的單位投資者因此須承受匯兌風險。並不能保證人民幣兌投資者的基礎貨幣(如港元)的價值將來不會貶值。
- 倘中國經紀或中國託管人(直接或透過其代表)在執行或結算任何交易或於中國轉讓任何基金或證券時有任何違約事件,本基金收回其資產時或會有所延誤,從而可能對資產淨值有不利影響。
- 基於本基金的費用及開支、市場的流動性、外匯成本及監管政策的變動,本基金的回報可能偏離其相關指數的回報。
-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者可能損失部分或所有投資金額。投資者不應單憑此網頁作出投資決定。意向投資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請細心閱讀本基金的發售文件(可於 www.miraeasset.com.hk 網站獲得)所載的更多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風險因素,並應考慮尋求獨立專業意見。上述網站的內容由管理人編備及維護,並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審閱。
除另有訂明外,所有金額以人民幣計值,所有日期為GMT+8 時區。
基金目標及投資策略
本基金試圖提供在扣除費用及開支前,與相關指數表現緊密相關的投資回報。
管理人擬採納一項完全複製策略,透過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向管理人授出RQFII配額,按相關證券佔相關指數大致相同的比重,將全部或絕大部分本基金資產直接投資於組成相關指數的全部證券,以達成本基金的投資目標(「複製策略」)。在證監會事先批准及向單位持有人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前,除複製策略外,管理人將不會採納代表性抽樣策略或任何策略。
本基金亦可能在貨幣市場基金投資不多於其資產淨值的5%,並持有人民幣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作現金管理。
管理人無意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包括結構性產品或工具),亦無意就本基金進行證券借貸或贖回交易或其他相關場外交易。管理人就本基金訂立任何上述交易的意向如有任何變動,須獲得證監會事先批准,倘有意作出變動,則須發出不少於一個月(或與證監會協定的有關其他通知期)事先通知予單位持有人。
每日單位資產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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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單位正式資產淨值(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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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單位資產淨值(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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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資料
- 基金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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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4日
- 香港聯交所上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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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6日
- 本基金財政年度終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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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每年3月31日
- 一年內持續收費
- 每年資產淨值的 0.66%
- 管理費
- 每年最高為資產淨值的0.25%,按日累計及於各交易日計算
- 分派頻率
- 由管理人每年5月酌情決定
指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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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指數
- 滬深 300 指數
- 指數提供者
- 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 指數種類
- 價格回報
- 基礎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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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
- 收市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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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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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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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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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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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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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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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0000215316 |
HK000021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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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手買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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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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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資產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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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發行單位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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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證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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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 AMRO Clearing Hong Kong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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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巴黎銀行全球托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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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昌證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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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亞洲)證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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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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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基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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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資產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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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村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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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興業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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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